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服务海淀高质量发展大局,提升全区职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区企事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海淀区总工会决定从5月中旬开始到8月底,开展2025年度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评选、认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职工创新工作室需成立一年以上,具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规划目标,围绕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技能人才培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科技创新、文化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活动。
(二)职工创新工作室领军人应是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在职劳模、海淀工匠或高技能人才。
(三)职工创新工作室的人数应不少于5人,基础条件较好的工作室可适当增加人数,成员主要为相关的技术技能人才。
(四)职工创新工作室应有开展创新活动的基本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工作室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同时,有保障创新活动正常开展的工作经费。
(五)积极开展创新活动。技术攻关型创新工作室每年产生至少1-2项创新成果并应用于本单位的生产实际;窗口服务型和技能传授型职工创新工作室,每年按照工作计划至少完成1-2项创新成果。同时,带动职工参与创新活动,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
(六)职工创新工作室每年应有在研的创新项目。开展的创新项目应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填补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对企业转型升级、技术革新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切实解决工艺技术难题的项目;具有较强的职工技能培养功能,能切实推动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项目。
(七)有志于传播自身专业知识,弘扬劳模精神,促进单位发展的劳模,可成立以劳模本人名字命名的劳模创新工作室。
二、申报要求
认真填报下列表格并提供反映工作室近年来工作内容和成绩的相关资料(包括图片、文字、视频)。
1.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汇总表(附件1);
2.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
三、评选认定
区总工会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材料评审现场答辩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原则上认定不超过20家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
四、政策与资金支持
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由海淀区总工会颁发标牌。择优评出的以领军人姓名命名的市级示范性创新工作室,可获得一次性经费补助3万元,由海淀区总工会下拨至直属基层工会,用于开展职工创新工作室各项工作,各直属基层工会组织可按相应的比例进行配套资金补助。
五、申报方式
(一)各单位在海淀区总工会官网下载申报通知及附件,并按照《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及提交要求》(附件3)。
(二)各直属基层工会采用基层推荐和企业自荐的两种方式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基层工会推荐和企业自荐)均须经各直属基层工会进行初审盖章后由各基层工会统一汇总报送至区总工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提交,请各直属基层工会做好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dzghzgfzb123@126.com),并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报送至区总工会职工发展部。
附件:1.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2.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3.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海淀区总工会
2025年4月21日
(联系人:李洪旭、曹佳琪;联系电话:62886532、6288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