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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总工会关于落实2013年三级服务体系建设考核重点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3-03-20

各街道、镇总工会,海淀园工会:

  为更好地落实市总《关于深化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 “1+9”文件精神,加强我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三级服务体系运行机制,现对2013年我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作出如下部署。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是工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和“1+9”文件的载体。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工会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职工队伍变化和职工需求多元化的要求,创新工会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的以维权和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开放式、综合性、全覆盖、信息化的工作体系,是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平台。 

  2、任务指标。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首批8家试点规范化工会服务站建设,在 2014年底前完成第二批10家规范化工会服务站建设,在2015年底前完成全区所有工会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

  二、三级服务体系阵地建设

  1、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建设。按照《区县职工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落实各项相关要求。

  2、工会服务站建设。按照市总工会“1+9”文件《关于加强工会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落实各项相关要求。

  3、试点服务站建设。按市总工会要求,工会服务站要临街设置、独立办公、面积在50平米以上。在服务站的显著位置安装全市统一的标识、标牌(市总工会统一设计施工),配齐必备的办公设备,服务站配备视频互动交流用摄像头,每人配备一台联网的电脑。服务场所配备饮水机、职工休息椅等设施。服务站建设所需资金由区总工会和街镇总工会共同负担,区总工会先期为每家试点服务站提供配套资金10万元。其余街镇如申报规范化服务站建设,区总工会同样提供配套资金10万元。

  三、三级服务体系队伍建设

  1、人员配备。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7人;工会服务站,按照区域内会员数2000人以下配备不低于3名、2000人以上配备不低于5名的标准,配齐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 

  2、人员待遇。根据《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参照我区社会工作者标准,提高我区专职社会工作者待遇,区总工会全额负担提高待遇所需经费。

  四、服务职工工作

  及时办理京卡.互助服务卡,办卡率达到70%;各街镇工会服务站要为京卡.互助服务卡开发服务项目(特约商户)一家;动员职工持卡参与服务项目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提供辖区单位有效用人信息和个人求职信息。

  海淀区总工会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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