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工发〔2012〕47号
(2012年9月21日)
为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和全总领导、市委领导就北京市总工会以三级服务体系为依托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
社会管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把积极推进首都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努力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社会建设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近年来,北京市总工会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职工队伍变化,以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创新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央领导批示指出:“北京市总工会的实践启示我们,人民团体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大有可为,三级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搭建了好平台,为管理工作社会化创造了好经验。”批示深刻指出了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为进一步做好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指明了方向。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是最大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政治职能。做好职工群众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工会在协助党和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大有可为;同时,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也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发展拓展了广阔的空间,对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扩大影响力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中央领导和全总领导、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作为强大动力和有力支持,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以对党和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准确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总结、坚持既有的工作经验,自觉承担起工会肩负的社会责任,将工会三级服务体系作为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不断深化完善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切实抓出成效。
二、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建设
三级服务体系是工会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职工队伍变化和职工需求多元化的要求,创新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的以维权和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开放式、综合性、全覆盖、信息化的工作体系,是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平台,是落实“1+6”文件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的载体。市职工服务中心、区县职工服务中心和街道乡镇及园区工会服务站组成的地方工会三级服务体系与市职工服务中心、各产业工会直属单位工会、基层单位工会组成的覆盖产业系统的三级服务体系共同构成全市工会三级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其主要工作手段和途径是网格化、标准化、实名制、普惠制、项目制。市职工服务中心是统筹协调指导区域和产业服务体系,汇集全会资源服务职工群众的窗口和平台。
工会服务站是三级服务体系的基础,是了解职工群众需求的前沿,是推动工会工作面向社会、服务企业和职工的窗口,是组织职工开展活动的阵地,主要承担着了解掌握企业和职工情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劳动争议调解、推广宣传京卡?互助服务卡、开展服务职工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等基础性工作。地方工会服务站主要分布在全市街道乡镇、部分工业园区及一些商务楼宇,由街道乡镇总工会直接领导管理;产业系统工会服务站建设要与各层次“职工之家”建设紧密结合,各总公司(集团)、高等院校、人民团体、委办局工会及下属基层单位工会“职工之家”要逐步建设发展成为具有多种工会服务功能的实体。
加强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建设,要按照“建首善、创一流”的标准和“维权要到位、服务要做实”的要求,主动融入首都工作大局,以做强做实工会服务站为重点,推动服务体系融入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促进产业系统服务体系和地方服务体系的有机衔接,加强与各类社会组织的联系,重心下沉、工作延伸,整合力量、协调联动,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努力提高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三级服务体系的工作阵地、工作队伍、工作平台、工作载体和运行机制,探索形成与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相适应的城市工会工作模式。要制定出台地方工会服务站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落实服务站工作报告制度、台帐制度、考评制度,争取在明年内实现全市服务站统一标识、独立办公、临街设置和全员到位;要不断完善服务站服务设施、扩大活动阵地、加强工作人员培训;要将工会服务站建设逐步纳入地区社会建设发展规划,与社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对接,提高工会服务站落实重点工作能力和标准化建设水平,实现全市地方工会服务站的均衡发展。
三、不断加强和深化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推动三级服务体系网格化发展,实现与政府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衔接融合。区县职工服务中心和街乡工会服务站要融入区县、街乡层面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做好辖区企业、职工信息与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与网格化管理体系相适应,整合辖区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资源,发挥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成员优势,为网格内职工群众提供服务;发挥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和企业工会工作人员作用,推动三级服务体系工作触角向社区、楼宇等延伸,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建设区县、街乡、社区(村)小三级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以社区网格为载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服务职工为核心,以整合力量和优化工作流程为重点的全覆盖、全响应的基层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模式。
探索产业系统三级服务体系的职责定位,丰富发展“职工之家”服务职工功能。要制定出台“加强产业工会工作的意见”,健全覆盖产业系统的三级服务体系。市职工服务中心与产业工会要整体协调、统筹资源,共同做好产业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工会要加强与行业协会联系,组织召开产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积极参与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制定,为企业工会工作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要建立市总工会领导与国有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做好面向局、总公司和企业集团工会的服务和指导工作。各总公司(集团)、高等院校、人民团体、委办局工会要充分利用市总工会政策资源,配齐配强工会干部,广泛开展服务本系统基层单位工会和职工活动,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产业系统各级工会组织要将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纳入全市职工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之中,积极创新基层单位工会服务站的实体形式和工作内容,要依托职工之家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引进社会化服务方式,提升职工之家的服务能力;要在职工之家建设中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民主管理等维权机制的建设,开展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活动,对于职工各种维权诉求和服务需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解决。
积极推动产业系统三级服务体系与地方三级服务体系有机融合,实现产业工会工作与地方工会工作相互借力、优势互补。发挥产业资源优势,积极开发创新能够搭载到市职工服务中心平台上的服务职工项目;鼓励产业系统局、总公司和企业集团工会所属俱乐部、文体活动站等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向持有京卡的职工开放;鼓励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会参与和支持所在地区工会服务站开展的服务职工工作,丰富地方工会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便民利民、服务职工的活动内容。发挥国有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主导作用,引领促进关联的中小微非公企业依法组建工会,开展工会工作,做好对产业系统职工的维权和服务。
加强与社会组织的联系,全面实现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工作社会化。发挥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在市、区两级工会探索建立社会工作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与相关社会组织的联系,在政治上、业务上发挥引领指导作用;在工会服务站层面实现与辖区其他社会组织对接,建立互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为相关社会组织搭建平台,引导社会志愿者和社会工作专业人士开展服务职工群众、参与社会建设的活动。街道乡镇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六方联动机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协调各方资源共同做好职工群众工作。
四、依托三级服务体系扎实做好工会重点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完善利益协调机制。按照“全面建立机制,重点解决问题”的要求,依法积极推动百人以上企业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应当主动提出协商要约,与区域内企业代表或行业协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生活水平,协商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专项协议,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要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基础上,实现行业与地方协商工作对接,互相促进、合力推动;依托工会服务站,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督促、指导作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台帐,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每个工会服务站至少有一个工资集体协商标杆示范单位,每个职工之家至少有一个兼职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促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发挥各级劳动争议调解六方联动机制的作用,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化解企事业单位关乎职工合法权益实现中存在的问题,排查劳动争议和各类隐患苗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职工提供劳动法律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及时了解职工需求,突出京卡?互助服务卡作用,完善服务凝聚机制。扎实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了解基层和职工需求,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工会服务端口前移,工会能够为会员提供服务的资源要通过京卡向会员开放,为持卡会员提供优惠服务,在推进中提高京卡的知晓率和认知度;根据高、中、低收入职工群体的差异性需求,不断丰富京卡服务内容和项目,向各类职工群体提供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健全和加快发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机制,鼓励适度发展企业补充型保障,突出做好“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进一步运作好温暖基金会,普遍建立行业和区域子基金,发挥温暖基金会和职工互助保障的社会动员与凝聚作用。要利用工会服务站和企业职工之家,建立职工技术交流、职工服务、文化体育等协会基层组织,建设促进职工学习、交流的服务设施,协会活动进街道、到社区,进车间、到班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形成健康向上的职工文化氛围。
大力推动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进一步深化党工共建,完善组织动员机制。联合党委组织部门制定出台“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共建工作意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推动进一步完善党建与工建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检查考评、同步表彰奖励的工作制度,为工会组织建设稳步推进提供有力保证。街乡总工会和工会服务站要深入开展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及职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因规模小、人员流动性强、职工数量少无法建立独立基层工会的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或社区、楼宇工会的形式基本实现工会组织全覆盖;重点解决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和其他新兴行业的建会和职工入会问题;落实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制信息采集、统计和分析。
及时掌握职工队伍状况,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维权和服务的全面响应机制。全市各级工会都要建立职工队伍状况季度分析制度,加强职工权益维护、职工发展状况和工会工作理论研究。街乡、社区工会服务站和工会干部要借助网格化社会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解决处理”的特点和优势,广泛应用热线电话、短信平台、调查走访等方式方法掌握职工队伍情况,做好网格内涉及职工需求和权益的各类事件的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解决;要完善职工群体性事件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置机制和工作流程,形成预防应急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职工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基层工会和工会服务站要做到及时发现、迅速报告,街乡总工会和区县总工会要协助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五、加强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工会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配合政府部门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水平。要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全总领导、市委领导批示精神为契机,联合各级党委组织部、督查室和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加大对《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促进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会干部配备、工作开展等要求的落实。加强各级工会与同级人大、政协的合作交流,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和工会界政协委员作用,加大工会工作源头参与力度。要加强工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协调沟通,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参与社会服务管理。要进一步挖掘工会组织自身潜能,用活用好党政赋予工会的资源和手段,统筹规划,提高工会工作社会化水平。
加强工会干部和工会系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工会干部要加强学习现代经济、科技、法律、社会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增强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要配齐配强基层工会干部,特别要推动各级党委充分认识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是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力量,落实《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用的意见》的要求,将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纳入全市社会工作者序列进行招录和管理,明确职责和待遇;要制定《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千人培训计划”,对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做到全员培训。社区层面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的组织领导体系中要有专人负责工会工作,要积极吸引社会志愿者和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参与职工群众的社会管理服务工作。
加大对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要按照十届市委常委会第243次会议关于“把更多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将更多涉及职工的工作交由工会来做”的要求,通过党工共建、与同级政府联席会议等机制,争取更多社会资源用于服务工会会员和职工,争取更多涉及职工福利的工作由工会组织来完成。本着资源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加大工会经费对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切实加强企业和工会服务站服务设施和阵地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要加大对工会服务站建设的资金投入,确保工会服务站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对经费困难的远郊区县工会服务站,上级工会要制定资金倾斜政策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