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海工发〔2023〕15号
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做好本次统计年报调查工作,根据《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北京市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海淀区总工会制定了《2023年度海淀区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会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任务,为推动工会工作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资料。
海淀区总工会
2023年9月19日
2023年度海淀区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工会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总工会对2023年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部署,为组织实施好 2023年度海淀区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及时准确地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全面更新工会组织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各级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范围、对象和时间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对象为全区所有工会关系在海淀的工会组织,包括基层工会组织和基层以上工会组织。基层工会组织的调查范围是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在企业、
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包括单独基层工会和多个单位组建的联合基层工会,不包括已经破产、注销单位的基层工会组织。
基层以上工会组织的调查范围是层级在基层工会之上的所有工会组织。
(二)调查时点和时期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9月30日,时期时点为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调查数据采集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4日,各直属基层工会数据汇总审核及上报区总工会时间为10月17日至 10月24日,区总工会汇总审核及上报市总时间为10月25日至11月7日,11 月 8日 17:00 将关闭系统、停止数据上报。
三、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由各级工会分别填报相应的统计调查表。2023年全区各级工会组织继续延用上一年度编制核发的统计编码;破产、注销单位的原有编码应当废止,不再编为他用;未列入现有年报数据库或2022年调查时点(2022年9月30日)以后新建的工会组织,依据《全国工会组织统计编码编制方案》由该上级填报单位按照本单位编码号段顺延核发新的统计编码。
各填报单位要注意遵守编码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本单位统计编码号段填写。
为推进工会统计改革创新,提升数据采集、处理和使用的便利性,进一步提高工会统计数据质量,2023年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的数据处理统一采用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软件进行在线填报,不再保留离线填报方式。正式填报网址为https://ghtj.acftu.org,各级工会使用手机号码+密码(或验证码)登录。
为方便各级工会录入数据、保证编码使用原则,2023年网络版软件中将预置2022年数据的封面信息及部分主要指标,供各单位录入调查表时参考使用。
各级工会在部署工作时,要与工会各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沟通,以真实反映工作实际情况为原则,将各项业务工作的新进展、新变化,准确体现到统计年报数据中。具体包括:对现有记录中的新增指标进行补填;对现有数据中的错误进行更正;对单位已破产、注销等情况的数据,在封面相应指标中标记等。各级工会可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相关数据,进一步核实、标记已破产、注销单位工会,增补录入已建未入库工会。
四、调查表式和内容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基本表式分《2023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和《2023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两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工会组织建设及民主管理工作;(2)工会干部协管和教育培训工作;(3)工会权益保障及集体合同工作;(4)工会法律工作;(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6)工会经济技术工作;(7)工会财务和经费审查工作;(8)工会宣传教育和职工文化体育工作;(9)工会社会联络工作;(10)工会网络工作;(11)工会国际交流工作等。
基层工会组织填报《2023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附件 1)。基层以上工会组织填报《2023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附件2)。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要求各填报单位将工会所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必填项进行填报。对确实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应根据原因分类填报相应代用码。
五、调查纪律和质量控制
(一)调查纪律
1.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关于提高工会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意见》《关于工会系统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为工会领导机关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支持。
2.各级工会领导干部不得干涉统计调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不得强令或授意统计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
3.各级工会统计调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开展工作,自觉抵制弄虚作假,不得私自对外提供、泄露调查数据及填报单位相关资料,或将其用于工会统计年报调查以外的目的。
4.各填报单位应当按照调查方案的要求,如实、按时填报调查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数据。
(二)质量控制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确保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总工会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数据质量检查。
2.各直属基层工会和统计调查人员要严格控制数据质量,加强与各业务负责同志沟通合作,共同对数据把关负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仔细核查因填报或数据录入错误造成的误差,责任单位要及时修正。
3.各直属基层以上工会应将年报汇总结果与各业务口数据、上年度统计年报数据等进行认真比对,如有变化幅度较大的数据,必须认真核对、查找原因,并对数据变动情况逐项做出书面说明,随2023年度统计调查表一并上报区总工会,否则不能上报数据。
4.各直属基层工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调查数据在采集、存储、传输等过程中丢失、泄漏、被窃,确保各环节工作安全、可靠、顺利开展。
六、调查组织实施
1.2023年度统计年报调查统一使用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调查表式、统计分类标准和数据处理标准。调查工作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各直属基层以上工会负责本地区、本系统具体实施工作。区总工会研究室做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2.各级工会要按本方案要求,逐级部署、组织开展统计年报调查工作,扎实做好统计调查人员培训,落实数据填报、审核、录入及汇总上报等各阶段的工作。
3.为完成好2023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市总工会将于9 月下旬举办工作部署培训班,对调查填报方法、重点数据、易错指标和统计软件等进行重点解读和说明,各直属基层工会要组织做好统计调查人员线下参训。
4.各单位务必在2023年10月24日前通过全总统计年报调查软件上报数据。各直属基层以上工会的数据汇总表纸质版和数据变化情况说明应由填表人签字后,报主管领导审定并在数据汇总表封页上签字、加盖公章,寄送至海淀区总工会(海淀区玉泉山路15号青龙桥办公中心100091),联系人刘文峰,联系电话 62880167、13552423554。
七、实施本方案的有关文件
依据《2023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附件 1)、《2023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附件 2)实施。
附件: 1.2023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
2.2023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