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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先进工作者:宋鱼水
日期:201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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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鱼水于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1989年8月后,历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书记员、经济审判庭助理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审判员(1996年9月至1998年12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经济审判庭副庭长、知识产权审判庭代庭长、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海淀法院党组成员(2005年7月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学习,博士研究生在读)。   

    宋鱼水曾说,“案子没有划上句号之前,我永远是一个学生”,这首先源于她对崭新时代的清醒认识。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信息持续“爆炸”,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各行各业的人们都需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和心理准备,勇敢地迎接新挑战。而作为法官,每天要面对和解决纷繁而又具体的法律案件,涉及各种专业知识,仅仅懂法是不够的。因此,宋鱼水总是感到背负着莫大的压力,进而转化为无形的动力,努力地学习、学习、再学习。从而以广博的知识充实自己,以知识的力量支撑起公正的天平。

    宋鱼水视自己为“学生”,又源于她对事业的切身感悟。在中国硅谷中关村这样知识密集的地域做知识产权庭的庭长,其复杂性和挑战性远非尚待完善的法律所能涵盖和承应。这不但要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审判技巧,更要善于运用法律和非法律手段协调和化解矛盾。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宋鱼水做到了。

    “学生”的含义还源于她司法为民,一切以社会公正和社会进步为重。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前提,而司法公正的前提是法官廉洁执法,秉公办案。宋鱼水正是有了永做人民公仆和学生的信念和决心,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才能在私情和法律面前,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才能在处理普通民众的案件时兢兢业业,用心良苦;才能赢得包括输了官司的败方在内的人们由衷地称赞和尊敬。

    宋鱼水的事迹,具体体现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同时又是一位出色的新型法官,她求真务实,以人为本;她永不满足,宋鱼水于2007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期间当选为主席团成员。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宋鱼水时,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八个字高度评价了宋鱼水的事迹,并号召全国法院干警向宋鱼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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