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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6年“五月的鲜花” 海淀职工歌咏比赛的通知
日期:2026-01-29

 各直属基层工会: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中关村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区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聚焦“十五五”,紧紧围绕区委“七个走在前”“双十两重”规划目标,紧扣“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当好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排头兵”总体思路,唱响主旋律,弘扬新时代中关村创新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树立海淀职工文化品牌,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更好满足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区总工会拟举办2026年“五月的鲜花”海淀职工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汇智海淀 新质赋能 砥砺奋进2026年“五月的鲜花”海淀职工歌咏比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区总工会 

  协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联 

  (二)总策划: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齐明军 

  (三)组委会(见附件1) 

  (四)评委会 

  聘请合唱、词曲创作、声乐、音乐评论等方面专家组成。 

  三、比赛时间安排 

  即日起—3月23日   报名 

  3月下旬—4月上旬  预赛(线上) 

  4月中旬       复赛(线下) 

  4月下旬       决赛(线下) 

  (具体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比赛地点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比赛形式 

  职工合唱比赛,每个合唱团任选一首歌曲参赛。合唱团应为非职业合唱团,表演者应为在职职工。伴奏形式可为钢琴、手风琴、个别特色乐器或无伴奏等。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弘扬中关村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展现劳动创造幸福,展示新时代美好生活,高奏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二)作品要具有时代特征和职工特色,易于传唱,注重思想性、艺术性、群众性相统一,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报送的作品每首时长不超过8分钟,大合唱30-70人(含指挥、伴奏)。 

  (四)报送党的二十大以来的原创合唱作品,在评比中将获得加分(改编或者重新编曲的作品不算在内) 

  七、评选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二)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预赛以评委观看视频的方式进行,复赛和决赛以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 

  八、奖项设置 

  (一)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以及优秀组织奖(根据参赛代表队数量而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获奖作品将进行线上集中宣传展示。 

  (三)合唱优秀节目将择优推荐参与市总、全总各类评选活动。 

  (四)区总工会将对入围决赛的各直属基层工会合唱团给予基层工会开展合唱活动经费支持。 

  九、报名方式 

  (一)各直属基层工会必须组建1个参赛代表队参加,最多不超过3个参赛代表队;每个参赛代表队人数30-70人,每个代表队须提交合唱视频作品。 

  (二)请于2026年3月23日(周一)之前将电子版报名资料、作品视频以及其他作品资料发送至hdwtxh@126.com 

  1.电子版报名资料: 

  (1)附件2:《参赛报名表》(Word格式)及《参赛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PDF等常见图片格式) 

  (2)附件3:《作品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PDF等常见图片格式) 

  (3)附件4:参赛视频。要求现场同期录音、录像,不得使用剪辑、后期贴音等技术手段(MP4等常见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25,码流不低于8Mbps,720p以上)。 

  (4)歌谱、歌词(jpg、PDF等常见图片格式); 

  2.纸质版资料: 

  领队会时请上交加盖公章的《参赛报名表》、《作品授权书》原件。 

  报名联系人:汪莎莎、史莉娜 

  联系电话:62882631 62882102 

  (三)领队会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直属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根据本地(行业)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成立职工合唱团,组织各种形式的选拔推荐活动,吸引广大职工特别是产业工人、新质生产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积极参与。届时,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其他区领导将莅临观赛。 

  (二)巩固成果,夯实基础。阵地和队伍是职工文化建设的基础。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职工文化阵地的活力,壮大职工文艺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职工文化繁荣发展。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依托社会媒体、工会媒体资源,围绕活动主题加强宣传,加大新媒体推广力度,推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一、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宣传推广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二)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行承担。 

  (三)凡投稿单位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要求。 

  (四)海淀区总工会拥有活动最终解释权。 

  附件1:组委会人员名单 

  附件2:《参赛报名表》 

  附件3:《作品授权书》 

  海淀区总工会 

  2026年1月28日 

附件1:组委会人员名单.doc
附件2:参赛报名表.doc
附件3:作品授权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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