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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暨征集职工自主创新成果的通知

日期:2020-05-12

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相关要求,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提升职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水平,进一步推动企事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海淀区总工会决定继续开展“2019年度职工创新工作室评选、推广”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职工创新工作室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创建完成,具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围绕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技能人才培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科技创新、文化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活动。
  (二)申报条件
  1.职工创新工作室具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围绕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技能人才培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科技创新、文化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活动;
  2.职工创新工作室负责人应是在技术技能等方面有专长,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劳模或高技能人才;
  3.职工创新工作室的人数应不少于5人,基础条件较好的工作室可适当增加人数,但不宜超过150人,成员主要为相关的技术技能人才;
  4.职工创新工作室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用于开展创新活动,工作室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同时,有保障创新活动正常开展的工作经费;
  5.积极开展创新活动,每年产生至少1-2项创新成果并应用于本单位的生产实际。同时,带动职工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在为企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方面成果明显;
  6.积极开展师带徒活动,区总工会将以职工创新工作室为试点,推动名师带徒活动。各创新工作室以领军人为名师,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师徒协议,每年至少进行2次培训、现场指导等活动。
  (三)申报材料
  各直属基层工会根据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基本条件,择优推荐申报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务必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2019年度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反映该工作室近年来工作内容和成绩的图片5-8张(电子版)、领军人本人蓝底证件照一张(电子版)及相关资料(包括图片、文件、视频等)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上报区总工会职工发展部。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全部材料电子版需通过电子邮箱上报。
  (四)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评审
  区总工会通过材料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评审认定2019年度10家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并授牌,给予1万元经费支持。对其中成绩突出的工作室,区总工会可优先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
  二、职工自主创新成果的征集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2019年度海淀区职工自主创新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积极做好填写和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下列申报材料:
  1.《2019年度海淀区职工自主创新成果申报表》(附件2);
  2.《2019年度海淀区职工自主创新成果汇总表》(附件3);
  3.成果资料(包括文字介绍、展板资料、图片、视频等)。
  以上材料均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上报区总工会职工发展部。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全部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韩子奇  
  电  话:62883759  62883502
  邮  箱:hdghzgfzb@163.com
  地  址:海淀区玉泉山路15号青龙桥办公中心B区西208室
  附  件:2019年度海淀区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海淀区总工会职工发展部
  2020年5月12日

附件1:区级创新工作室申报表.docx
附件2:自主创新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3:自主创新成果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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