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列表 -> 通知公告
 
海淀区总工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促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通知

日期:2020-02-18

   

各直属基层工会: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部分行业、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将增加,劳资矛盾将会逐步凸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委、海淀区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北京市总工会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级工会组织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各基层工会做好促进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政策宣传工作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将会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同时也会间接导致职工自身权益受损等劳资纠纷问题,针对当前这些情况,国家及北京市均出台了相关政策和规定,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中央相关政策和规定,引导广大职工学习相关政策和规定,依法依规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特殊时期企业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按照中国工会十七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相关工作精神,本着维护职工与企业经济命运共同体的原则,做好职工信赖的娘家人,当好企业的好参谋。 

  二、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劳资矛盾应对预案 

  对受到新冠疫情防控严重影响的企业,引导职工理性表达诉求,协商解决问题,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要做好劳资矛盾应对预案,协调企业与员工协商解决因疫情导致的劳资纠纷,力争在源头上化解劳资矛盾,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劳资双方营造双赢局面。 

  三、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舆情监控工作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络信息较多,有些消息真假难辨,在这种情况下,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要密切关注舆情、宣传正能量,正面引导广大职工。各街镇工会服务站、中关村科学城总工会、行业工会要主动与企业工会做好对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做好舆情监控工作。所有隶属区总工会的基层工会组织如发现负面信息及不稳定因素,应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四、做好劳动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海淀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将对广大职工开通两部劳动法律咨询服务电话:8849141088491440,每天提供咨询服务的时间为9:0017:00 

  附件:1.国务院及国家部委出台的相关文件 

     2.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各委办局出台的相关文件 

     3.劳动关系类条款速查 

     4.安全生产类条款速查 

     5.女职工类条款速查 

                  

海淀区总工会

  2020218

联系人:温远清、王一鸣;联系电话:6288266062880822 

附件1.国务院及国家部委出台的相关文件.docx
附件2.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各委办局出台的相关文件.docx
附件3.劳动关系类条款速查.docx
附件4.安全生产类条款速查.docx
附件5.女职工类条款速查.docx

打印 】 【 关闭窗口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