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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深入开展职工之家、职工暖心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6-10

京海工发〔201919

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会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有效提升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现就深入开展职工之家、职工暖心驿站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工会十七大、北京市工会十四大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以职工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体现时代特点、突出创新理念,提高服务“黏性”,进一步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提升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凝聚力和对社会的影响力。

    二、建设目标

    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因地制宜、因需制宜、突出特色、感受温暖的工作思路,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夯实建家基础、创新建家形式、丰富建家内容,把职工之家、职工暖心驿站建设成为开展工会工作的主引擎、展示工会工作的主窗口、服务职工群众的主阵地。

    (一)职工之家建设任务

    从2019-2020年,力争用2年的时间,在全区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科技园区等职工集中的区域普遍建立职工之家活动阵地,培育选树一批职工之家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形成覆盖职工广泛、设施设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的职工之家活动阵地网络,不断赋予职工之家新内容,突出职工群众在职工之家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1.坚持“党工共建、优势互补”原则深入探索实践“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的新路径,切实将工会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职工之家建设与党建阵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党建阵地体现工会元素、提供工会服务。

    2.坚持“一室多用、共建共享”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间资源,将职工书屋、心理减压、职工活动、母婴关爱、争议调解等按需汇集到职工之家建设中;区域相近的多个单位可结合现实条件,根据职工需求共同商议、联合建立职工之家,让职工共享职工之家的各项服务。

    3.坚持“巩固基础、丰富完善”原则在原有职工之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职工之家的功能定位、完善职工之家设施设备、扩充职工之家服务内容;有条件的单位,可依托现有的微信公众号、内部网站等平台搭建网上职工之家,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互相促进、有机融合的全方位、全时段服务职工体系。

    (二)职工暖心驿站建设任务

    职工暖心驿站是职工之家服务功能的延伸,规模可大可小,设施可多可少,因需制宜为职工提供饮水、热饭、小憩、如厕等贴心、暖心服务,着重解决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问题。力争在2年内,在全区范围内建立2000家职工暖心驿站,为职工提供便捷、精准、常态的暖心服务。

    1.拓展阵地功能、发挥堡垒作用进一步明确职工暖心驿站功能定位,推动“站”成为“家”的分支,通过“站”把“家”的服务渗透到社会中、延伸到职工边,切实将职工暖心驿站打造成扩大工会影响“桥头堡”,宣传工会工作“先行区”,吸引职工入会的“成长地”。

    2.树立需求导向、提供精准服务紧盯不同区域、不同职业的职工差异化需求,依托社会资源、寻求行政支持、发挥工会优势,因地制宜、因需制宜、因时制宜,在职工暖心驿站设置相应服务设施,提供独具特色的服务内容,避免职工暖心驿站建设千篇一律、一成不变。

    3.善于借势借力、实现广泛覆盖进一步密切与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协同配合,在商圈、楼宇、社区、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便利店、加油站、银行网点、房屋中介等群众服务场所建立职工暖心驿站,逐步形成“家”与“站”纵横交织的职工服务体系。

    三、建设方式

    (一)确定建设地点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的职工之家和职工暖心驿站建设方案,按照职工所需和职工受益面,选准选好建设点,规划设施和规模。对于已有职工之家的单位,不再重复建设,可以根据现实情况,进行扩展完善。

    (二)申报建设程序。申报按照工会组织管理原则采取逐级申报制度。具体是:(1)由申报单位工会提出申请需求;(2)由申报单位的上级工会组织进行逐级审核把关后,向区总工会提出书面申请;(3)区总工会具体工作部门实地调研职工受益率等情况,核定后提出意见。

    (三)保障建设经费。职工之家、职工暖心驿站实体化建设经费由区总工会专项经费列支补助。对于新建会百人以上单位职工之家由市、区两级共同补助6万元;对于新建职工暖心驿站由市、区两级共同补助4千元,并持续性给予相应补助;对于已建会未进行职工之家实体化建设的或需完善升级的由基层工会申报方案,区总工会审核后给予相应补助。区总工会负责对所属基层工会职工之家、职工暖心驿站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加强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重视、行政支持、工会落实、职工参与的建家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对职工之家、职工暖心驿站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分工。

    (二)规范验家、评家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服务设施实体化、服务职责明晰化、管理制度规范化、运行机制科学化的要求,落实会员评家制度,以评家为主要抓手,不断提高职工之家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区总工会将适时对新建职工之家、职工暖心驿站进行验收、表彰、复验,推选一批优秀的职工之家、职工暖心驿站参与到全国、市级表彰评比。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总结并及时推广开展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好的做法,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建家工作的宣传,让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到建家活动中来,形成建家良好氛围,推动建家活动深入开展,扩大工会工作的影响力。
    联系人及电话:戴轶  62885272
海淀区总工会
2019年6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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