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说明
二、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预算01表:收支总表
预算02表:收入总表
预算03表:支出预算总表
预算04表:项目支出表
预算05表: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预算06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预算08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预算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预算10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预算11表: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预算12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预算13表: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职责
北京市海淀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主要职责为:为本区工会会员提供法律援助、困难救助、互助保障、职工服务热线、工会法人资格办理、工会会员活动项目、职工健康、送温暖和提供疗休养等帮扶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单位预算构成为本级单位。工作内容包括:工会会员管理、送温暖、职工困难帮扶、职工互助保障、会员服务项目、工会法人资格办理、职工健康和综合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单位机关行政编制0人,实有0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0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1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二、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计预算4,586,449.23元,比2023年4,973,675.90元减少387,226.67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586,449.23元,比2023年4,973,675.90元减少387,226.67元,主要原因是:减少1人;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元,比2023年0元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元,比2023年0元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与2023年持平。
2024年支出总计预算4,586,449.23元,比2023年4,973,675.90元减少387,226.67元,其中:本年支出4,586,449.23元,比2023年4,973,675.90元减少387,226.67元,主要原因是:减少1人;年终结转结余0元,比2023年0元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与2023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755,959.23元,占总支出预算的81.89%。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30,490.00元,主要项目是:送温暖帮扶救助专项和业务费。本单位无政府投资项目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
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相比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的统计范围为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的内容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4年不涉及政府购买服务。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海淀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30,490.00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固定资产总额292,490.88元,其中:车辆0台,0.00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0.00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二、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困难救助:又称困难职工帮扶,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在就业、医疗、生活、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帮扶重点是下岗失业人员和老、弱、伤、病、残职工及因遭受意外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重)病等原因造成的困难职工群体。其中涉及帮扶资金,是指全国总工会下拨的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和各级工会用于开展困难职工帮扶的财政资金、工会经费、行政资金、捐赠资金等专项资金。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市工会常态化帮扶工作实际,制定《北京市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海淀区总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用于规范各项帮扶资金的使用。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档案管理有关问题指引》中对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困难职工档案(以下简称档案)建立、管理工作,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特制定《北京市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办法》、《海淀区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用于规范困难救助的范围和对象。
职工互助保障:也叫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海淀区工会代办处共开展了十项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建立了由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构成的“三位一体”互助保障体系,为职工构筑了抵御疾病、意外风险的又一道防线。具体开展的项目有:《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一年期)》、《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一年期)》、《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D款)》、《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短期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八项保障计划。此外,北京市总工会还为全市工会会员免费提供《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和《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两项保障计划。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北京市海淀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