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海淀区总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在海淀区委领导下的海淀区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部门预算包含下属2家事业单位,其中,海淀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是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负责本区工会会员的法律援助、互助保障、困难救助等帮扶服务;海淀工人文化宫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工会职工群众学习知识、培养才干、进行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
我单位机关行政编制33人,实有31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1人;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32人。海淀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事业编制8人,实有6人;退休人员2人。海淀工人文化宫事业编制54人,实有20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淀区总工会机关设主席1人,党组书记(副主席)1人,副主席3人,下设办公室(事业管理部)、组织部(经审办)、宣教文体部(研究室)、权益保障部、生产保护部、财务部6个职能部室,部门预算包含机关本级和下属2家事业单位,即海淀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和海淀工人文化宫。
二、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7,230,018.26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230,018.26元。相对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额增加1,319,721.54元,增幅8.29%。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5,517,518.26元,占总支出预算的90.18 %。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777,500元,主要项目是本级劳模工作专项经费、劳动竞赛专项经费、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海淀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劳动争议调解房租费、劳动争议调解费、业务经费及送温暖帮扶救助专项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我部门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单位包括机关本级和2个直属事业单位,即海淀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和海淀区工人文化宫,2019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情况的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的统计范围为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单位包括本级机关1家。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8,296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的内容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具体包括本部门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84万元,均为海淀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购买复印纸张经费。
七、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2019年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78.65万元,均为海淀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其中28.09万元为财政拨款(国有资产)资金购买,50.56万元为工会经费资金购买。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二、名词解释
劳模:劳模,即劳动模范的简称。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的优秀代表,是民族的精英,国家的栋梁,社会的精英,人民的楷模。
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附表:1.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7--1.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8. 2019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表
9.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